《关于规范延迟开学期间普通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见》解读

新闻编辑:招生处 发布日期:2020-04-03
 

一、《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行学校延迟开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是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省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两次延迟。延迟开学期间,各地普遍组织开展了线上教学活动,开展学生假期生活学习指导,较好地回应了家长和社会关切。但是,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反应。近日,教育部、工信部联合发文对“停课不停学”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出台《意见》,主要是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就我省普通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引领和规范。

二、《意见》内容主要秉持哪些原则?

《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主要体现以下原则:

(一)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五育并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既注重知识传授,更注重价值塑造和思想引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市县主导、学校主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条件,采取差别化、灵活性的方式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不搞一刀切。

(三)全面覆盖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力求线上教育教学覆盖所有学校、所有学科和所有学生。

(四)公平公益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学校、群体之间差异,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线上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坚持内容规范、公益免费,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

三、《意见》对线上教育教学提出了哪些引领性和规范性要求?

(一)在内容安排方面。要求各地和学校避免单纯文化知识教学,将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和国家课程学习相结合,把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重要位置,增加生命教育、公共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和使命担当等方面内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抗击疫情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增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二)在计划制定方面。要求各地统筹调整春季学期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暂按1个月编制教学计划。强调统筹考虑居家学习和开学后学习的衔接,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替代学校课堂教学。

(三)在组织方式方面。提出按照简便易行、方便学生、方便家庭的原则,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分别采取直播、录播、点播、电视视频、音频等适当学习方式;中学毕业年级和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用“直播+线上答疑”的形式。

(四)在教学实施方面。要求减慢教学进度,限制线上学习时间,注重劳逸结合。明确了不同阶段学生的学习和作业时间的原则性要求。

(五)在群体覆盖方面。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疫情、校情、学情选择和整合适合的线上教育教学方式,重点关注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和家庭贫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复工后独自居家儿童等群体的特殊需求,努力实现全覆盖。同时,对于小学一、二年级不作统一硬性要求,严禁幼儿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禁止性要求?

《意见》着眼于规范引导,有效回应当前师生、家长诉求,对一些违反教育教学规律及居家学习实际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要求。

(一)禁止简单照搬照抄线下课堂教学办法。要求各地认真考虑居家学习、线上教学和学生健康实际,禁止简单照搬照抄线下课堂教学组织方式,防止简单化倾向和形式主义,打疲劳战。对于幼儿园,严禁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二)禁止超时长组织线上授课。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限制单次教学时长,要求小学生每次教学活动持续时间15-20分钟,中学生25-30分钟,增大休息间隔。充分考虑学生用眼健康及接受能力,限制每日组织学生线上学习总时长,要求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80分钟、120分钟、180分钟。

(三)禁止超量布置作业。根据线上学习的实际,科学设计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布置弹性作业和分层作业。要求学校对布置给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统筹、严格把关,不得安排过多、过重和学生无法独立完成的作业。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安排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高中不超过3小时。

(四)禁止统一要求线上“打卡”。要求不得加重学生、家长负担,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或家长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和批改作业,更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五)禁止强行要求所有教师参与录播或直播。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遴选使用教学资源,尽量减少现录现用、水平不高的视频课程。可以校或以县为单位选拔具有较高网络素养、经过培训、适应网络教学的教师担任线上授课教师,统一安排推送。不得强行要求所有教师参与录播或直播。

(六)禁止商业夹带。要求推广使用的线上教育资源,必须全部面向学生免费。学习空间也不得发送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特别对引入的公益性线上资源,明确禁止第三方合作机构利用线上教学服务机会进行商业宣传,诱导或误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活动。

五、如何保障《意见》要求有效执行落实?

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考虑。

(一)落实主体责任。《意见》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管及中小学校教育教学主体,要求加强对线上教育教学工作领导,统筹做好教育平台建设、资源开发、技术支持、教师调配、组织实施、评估评价、督促检查等工作,为线上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保障。

(二)主动接受监督。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的督导检查,做好规范引领。对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做法一律予以停止或纠正,坚决防止线上教育教学成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助推器”和加重师生家长负担的“名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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